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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今天起 “限购” 了 ●本地人限购2套! ●外地人第1套不限购! ●外地人第2套要一年社保或纳税证明! ●第一套首付30%,第二套首付40%! 下面红色字区域,为重启限购限贷区域。
昨晚九点,佛山再度发布限购政策,政策自10月8日起执行。与首次限购政策不同的是,本次限购区域不再以全市为单位,而是涉及godao禅城区、南海区和顺德区部分合计11镇街。
新政规定: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禅城区全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大沥镇、里水镇,顺德区大良街道、陈村镇、北滘镇、乐从镇的新建商品住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如本市无房的,可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在限购区域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时,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
而且,在上述限购区域执行首次购房和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40%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就在昨夜,佛山出现了一轮网签狂潮——2010套!
昨天一天,全市一手住宅居然签了2010套!超过了禅城一个区整整一个月的签约量!7天假期,佛山一手住宅的网签量达godao了6710套!而去年国庆假期,佛山一手住宅网签量仅912套,也就是说,今年十一同比暴增了636%!尤其是10月6、7两日,佛山一手住宅成交量高达1684套、2010套,不断刷新历史新高!
午夜的钟声敲响之后,网签还在继续!感受一下佛山在限购前夜的群情激动,这是10月7日的佛山一手住宅网签量——
【这些年,佛山限购历程“坎坷”】
2011.3.18 佛山宣布开始限购
2011.10.11 不足12xxss就夭折
2014.5.10 高明放松限购胎死腹中
2014.8.6 佛山限购单位改为个人
2015.4.30 五一起佛山全面放开限购
2016.10.8 佛山部分区域实行限购
【业内观点】
限购重启房价略降 年底可出手购房
创越时代营总监林春彬表示,在全国限购重启的大环境之下,关于佛山限购和限贷的声音不断传出,而不少本地开发商也接godao了“内部通知”——佛山即将限购现代。如今官方的政策出来了,可以看得出是针对市场反应、适时进行了一些修改。总的来讲,新政之下,佛山东部既不会流失广州客户,西部低价区域还可增加成交,让全市均价适当降低,达godao稳定房价的目的。另外,未来佛山限购区域的楼市的热度肯定降,成交会降,价格略降。
佛山有业内人士表示,本次佛山限购只是局部区域,这些区域价格上涨过快,且库存少,政策有意调剂剩下区域楼市发展,不排除存在补涨的可能。对比其他城市政策,佛山新政相对温和。此次限购会抑制部分投资客,限购区域的某些发展商对价格可能会做一定调整,但短期降幅不会太大,整体稳定,未限购区域库存也相对大,价格不会大涨。
贷款方面首套2成变3成,二套4成,力度也还行,外地客户还是有机会购买的。在价格方面,可能会对价格做一定调整,但短期降幅不会太大,年底能买就买吧;至于投资类产品,佛山的商业公寓应该有机会,写字楼不好说,要看限购时间长短。房贷方面虽然首套和二套相比之前的政策都提高了一成首付,但影响不大。但限购限贷的政策对市场的影响还是比较大,会影响置业者的置业信心,特别是国庆期间各城市密集发布限购政策,这是一个信号,楼市将迎来新的转折点,未来市场走势可能由过热趋于平稳。
被限楼盘加快开盘速度 二手房成交或增
长信地产营销总经理徐伟钊表示,佛山这次限购实属“无奈”之举,同属广东二线城市的珠海东莞等城市都限购了,佛山也必须得拿出点“诚意”来才行。此次限购政策还算温和,比较合理,可以抑制一些过热区域,让佛山整个楼市得godao均衡发展。
细读政策可以发现,这次限购的区域房价涨幅都较大,其楼盘二次开盘价比首次开盘价贵2-3千/元左右,如今一限购,原本计划开盘就大涨的楼盘,它的定价将会更加谨慎了。同时,为了避免限购影响不断扩大,徐总认为这些热门楼盘会加快开盘的速度,房价也应该会比原先预期的价格要低。
另外,徐总认为此次限购对佛山本地多次置业投资者影响较大,一些已经拥有二套房的本地人,想再在这些片区买房就只能买二手房了,此次限购没有限二手交易,所以二手市场成交可能会所有增加。另外,一些投资客也可能将投资需求转向罗村狮山三水等没有限购的区域,这是楼市的溢出效应。总的来说,此次政策应该可以有效的抑制过热区域。
千灯湖某新楼营销人员表示,本轮佛山新政主要是根据房价上升的指数去制定,里面大部分区域是广州客人聚焦的地方,总体来讲力度不大。限购重启对首套的影响不大,对二套住房有一定的影响。作为一个新项目,限购重启对项目的影响还是有的,因为项目95方的产品占比不多,占比较多的是115-135方的户型,这属于改善型住房、二套方向,而政策刚好对这类型有一定的限制。而影响最大的是已经认购、但是没有签约的那一批客户,如今被卡住了。
【网友“神”论】
小闭:昨晚看godao限购,一夜未眠。乐从,陈村,北滘,大良都限购。现在容桂,均安不限购,深圳、广州客会不会过来搞事?怕怕~!!趁现在均安房价最平,我还是快点再买多一套了,不然楼价又升价了,全款变成首付就损失惨重!
小周:我刚刚看了一下,好像只是限制了一手吧?那二手不是要起飞了?
小沈:估计佛山的成交量又要大跌了
土霸哥:不知道怎么解读,过两天就知道了
男人:罗村涨是必然的,广州客会不会过来搞事?
小梁:我只想问会降价吗?穷godao呼吸都通,穷godao去南庄住算了。
土豪哥:大幅度降价不可能,不过至少能压制疯涨不会降价的啦,成交量倒会降。
原文如下: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措施:
一、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协调机制,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继续充分发挥佛山市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联席会议的作用,统筹、指导、协调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各区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房地产调控的有关精神,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目标,区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完善住建、国土、规划、发改、统计、工商、金融、宣传等部门的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分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和调控。对稳定房价不力的区,市人民政府将启动问责。
二、对部分区域执行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自即日起,在禅城区全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大沥镇、里水镇,顺德区大良街道、陈村镇、北滘镇、乐从镇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可在上述区域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3.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在上述区域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时,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
4.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5.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6.购房时间的认定,以在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
(二)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5〕305号)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6〕26号)等文件规定,在上述限购区域执行首次购房和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40%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在我市非限购区域仍执行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自2016年10月8日起,对上述限购区域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如下调整:
1.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指从未购置过住房),按照国家政策,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3.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4.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三、加强商品住房销售监管
(一)引导合理定价。 新建商品住房首次明码标价备案应参照同区域、同品质、同类型商品住房价格确定。商品住房价格一经备案,60日内不予受理上调备案价格的申报。
各区应加强对商品住房项目销售的指导。对项目申报价格明显高于周边同类在售项目价格或本项目前期成交价格,影响区域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暂不办理价格备案、暂停核发预售许可证或暂不办理现房销售备案。
(二)加强实时监测。
对已取得预售许可和现售备案的商品住房,各区实时进行价格监测。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擅自提价的项目,立即停止网签并责令整改。
为保持房价总体稳定,必要时,以项目为单位加强监测。若当日项目成交价明显高于本区域同类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的,由该区暂停该商品住房项目网签30日。
四、严控市场秩序,严厉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佛山市住建管理局佛山市发展改革局佛山市工商局佛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严惩违规销售行为的通知》(佛建管〔2016〕173号)要求,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商品房销售行为、预售款入账和使用、销售中介、房地产广告、房地产金融、价格方面的监管。严打捂盘惜售、虚假宣传、未取得预售许可进行商品房销售、价外收费、一筹多认、非法金融、违规炒楼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五、科学管控土地出让
(一)加大住房用地供应力度,增加住房供给。
科学合理制订土地年度供应计划,加快落实2016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缓解因土地供应不足而造成的房价上涨压力。各区要按照年初市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出让计划,通过盘活存量土地、实施更新、棚户区改造和加大土地整备的力度等多种方式,增加土地供应量,落实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进一步保证住房供应量,平衡市场供给。
(二)加强研判,防止局部过热。
要适当控制上述限购区域的土地供应节奏并适当提高土地竞买条件。在严格执行土地竞买保证金及首付比例的同时,土地全额出让金的支付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同时对出让土地溢价率超过一定比例的(在招拍挂公告中明确),要采取熔断机制或由竞价转为竞配人才住房或保障性住房面积等方式,有效防范局部土地市场过热。要切实加大佛山市中西部区域的土地供应力度。结合全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引导和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市场的购房需求向佛山市中西部区域转移,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和组团城市建设目标的实现。
(三)加大土地市场的执法力度,提高土地市场的履约水平。
结合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土地市场的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不按规定期限开工、竣工开发建设的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
六、正确舆论引导
各类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对房地产销售应客观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相关主管部门应严控媒体、商家各方炒作房价行为,稳定市场预期。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发布虚假市场信息的,暂停其代理的项目网签备案。对各类机构及个人利用各种公共平台散布虚假消息,制造、传播谣言的,坚决予以查处。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对以上措施需要适时进行调整的,由市住建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制订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印发。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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